5/31/2015

對照LXX和MT版本:約書亞記

我們所讀的約書亞記都是從MT(馬索拉)版本翻譯的。但是對照LXX(舊約希臘文譯本),有些地方比MT短,另一些地方比MT長。這裡列出幾個例子。括號中的字是LXX版本中所沒有的:

一章1節:(耶和華的僕人)摩西死了以後,… -- 同樣,一章15節的摩西,廿二章4節的摩西,在LXX版本中都沒有用「耶和華的僕人」字樣來描述。與其相信LXX的譯者在翻譯時故意把形容描述的短語刪除,不如相信MT的字是後來添加的。

一章15節:…那時才可以回你們所得之地,(承受為業,)就是(耶和華的僕人)摩西在約旦河東、向日出之地所給你們的。--「承受為業」即take possession of it,用來說明回到那地做甚麼,和「耶和華的僕人」一樣,應該是後來添加的。

二章15節:她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裡縋下去(因她的房子是在城牆邊上,她也住在城牆上)。-- 她的房屋位置是後來才加的說明,未必正確,因為城牆倒塌後,根據六章22-23節,喇合的家並沒有損壞,所以她家房屋應該不是建造在城牆上。

四章10節:抬約櫃的祭司站在約旦河中,等到耶和華曉諭約書亞吩咐百姓的事辦完了,(是照摩西所吩咐約書亞的一切話。)-- MT版本強調這些吩咐是摩西給約書亞的 ,可能從另外幾處經文}吩咐約書亞。

在廿章關於逃城的說明中,LXX少了一些話,又多出幾個字,詳細可看約書亞記的文學編寫一文。我仍用括號表示LXX少的部份,而用花括號標出多出來的字:

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:「你吩咐以色列人說,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,為自己設立逃城, 使那(無心而)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裡。他們{這些城}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{使那殺人的不致於死}的地方,(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,站在城門口,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。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,給他地方,使他住在他們中間。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,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;因為他是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。他要住在那城裡,)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,(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,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,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。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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